培训与继续教育处是负责学院培训业务管理和学生继续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学院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文件精神,落实技工院校实施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依托学院高质量的师资队伍和优势办学资源设立培训与继续教育处,对接山东省“十强”新旧动能转换产业,面向在校学生、企业职工和社会人员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素质提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以及面向技工院校(含职业院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的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等各类培训和服务,为社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部门业务范围:
1.职业技能培训。学院是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面向各类就业群体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退役士兵培训。学院是济南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面向济南市退役军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面向山东省内各企业单位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合作项目。
4.素质提升培训。面向社会人员及大学生开展普通话培训考级、钢琴培训考级、舞蹈培训考级等素质提升培训。
5.就业技能培训。面向社会人员及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及专项能力培训。
6.成人学历教育工作。面向社会人员和在校生开展成人学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