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备技师评审技师材料收集的通知

来自:培训鉴定中心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05日 点击:

  各系:

  根据人社厅<关于做好预备技师考核鉴定及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鲁人社字[2012]315号)有关要求, 经省人社厅同意,我院预备技师毕业生技师综合评审鉴定环节定于1月13日进行,评审合格者将获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为做好此次评审工作,特进行以下工作安排:

  1、参评人员:2011级、2010级、2009级、2008级预备技师毕业生(预备技师证书五年内有效);

  2、收取参评材料截止日期:2016年1月8日;

  3、预备技师评审技师材料内容详见附件一;

  4、请各系按时收集参评人员材料并进行初审、整理及汇总,培训鉴定中心组织全院终审;

  5、请各系于2016年1月8日将预备技师评审技师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电子版及纸制版(盖章)交培训鉴定中心,以便上报省人社厅。

附件一:预备技师评审技师收取材料内容.doc

附件二:预备技师评审技师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编辑:培训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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